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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合同员工,工作了5年,现在公司要求我成为工人。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21-04-13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请问你的具体诉求是什么?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并可要求补缴未缴纳的社保。用人单位拒不补缴的,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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