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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起诉探视权。对方不履行申请,不执行,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 2021-04-14 09: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探视权作为离婚后父母享有的法定权利,起诉探视权表明配偶一方拒绝给另一方探视子女提供便利,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条参考: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你好,你应当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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