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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房产,如果房贷还不上了。婚前女方房产会被执行吗?

离婚 2022-11-20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婚内共同还贷的,该房产的处理:如果该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该房产,即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房产可归产权登记方一方所有,然后获得房屋的当事人可将配偶的还贷部分依法退还或补偿给配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婚后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婚前所购房产婚后一起还贷款的,其房产可以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购房人是婚前买房,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房贷也是由个人用自己财产偿还的,那么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房产而不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名下有房贷的,如果该套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仍由其个人财产进行支付,房子不予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贷款已经偿还的部分和增值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作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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