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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北京一家私房店工作,想辞职。老板不给我发工资,也没有劳动合同。

拆迁补偿 2021-04-14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考勤卡、工作证等;
      
    3、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 可以拿到工资的,不管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都是要给的,建议可以劳动仲裁。
  • 你好,如果不发工资的话,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辞职或者离职都可以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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