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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06年就职一家民营医院,一直到2013年都没有给我交社保和签劳动合同,2013年经过我再三要求交了社保,至2016年,以我年满50岁,停止交了,我在医院中层任科室主任十二年,2019年没有任何理由,突然通知我不再任职,2020年初要求不再工作离职。请问,我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因为没有社保现在退休没有经济来源,中层干部50岁退休合适吗?实际工作到53岁,签合同为内部聘用合同,我能起诉吗?谢谢2006年就职一家民营医院,一直到2013年都没有给我交社保和签劳动合同我能起诉吗?

劳动纠纷 2023-04-24 19: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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