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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双方都在国外,可以委托离婚么,需要什么资料么?

离婚 2021-04-15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等证件。
  •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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