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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前在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被告人找不到+传票未送达+那么我现在撤诉会退还起诉费吗

离婚 2018-10-15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传票离婚被告可以不去,但是要承担法院判决后果。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制度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 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你好,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对方确实下落不明,联系不上。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再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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