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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找了一个工作,干了三天,第一天单位让填了培训合同和保密协议,还留了我身份证和证书的复印件,培训合同就是说要是培训完三个月要至少签了两年的合同,否则要交违约金5980元,还有保密合同,说不准把资料和客户外漏,否则赔款2万,我就第三天上午培训了两个小时,讲了一点东西,但是我不想干了,我想问律师,用不用赔款啊,那些复印件有事没,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0-15 2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想要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的步骤是:
    第一步:到原签协议书的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第二步: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招生就业办。
    第三步: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实践中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能够得到谅解,属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办理步骤同上。
  •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合同,如果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者离职后1年内不得到同行业同岗位工作的,劳动者应该遵守。  但是,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离职1年内按月支付劳动者竞业限制补偿,补偿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也不得低于本人工资30%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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