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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时装公司的纸样师,2010年7月2号在这里上的班,时来时星期天休息,晚上没事可以不加班2012年三月份,老板由东莞东城搬到虎门,很多的员工也出了厂,老板说加我500元的工资叫我一起过虎门上班,过去要求上28天的班,星期天上班另外补一天的工资(就是说上28天就多两天的工资金)当时事也很多,以前是三个纸样师做,现在就我一个人做,做了几个月,事多了,就招了几个,没做多久就走了,最后招的一个留下来,可他说我当时的工资发错了,星期天没得补,但一定要上班,我就说不做了,申请辞工,老板当时同意了,我就写好辞工书给经理,结果经理说叫我在这做,老板叫我把您留下来,工资金跟你加200元,另外的再想别的办法补给您,去年年底我就去找他他说只能加200元,是老板的意思,当时我也说到了年底,明年我就不来了,你另招一个,他说要看老板的意思,问一下老板才行,过了两天去找他,他说老板不同意我走,叫我明年来,因为年底工资没有结清,我就说明年请一下假,经理说可以,那你明年三月一号来上班,我来上班了,到了发工资时,200元也没有加,我就问经理,经理说好,问一下老板回复我,等他问好,我再去问他,他说去年好像没说要加,说是说过,但现在记不清了,当时很无奈,他又在那里说来了就好好做,在那里打工都是一样,叫我不要走,过一些时又找很多的理由罚款,罚了几百元,去年说做好自己的事你们可以不加班,现在又说要加班,不来就是旷工,我们也照他的加班了解,规定星期三,星期六,星期日晚上不加班,但今天又说只有星期天晚上不加班,不给一分钱的加班费,就这样变本加励的在我们身上加码,面对这样,我们乍样才能找回一个公道,去年扣掉我两天的工资也就400多元,现在又找各种理由扣工资,加班费一分钱没有,乍样才能讨回一个说法啊?如果说所有人星期天上班也就无所谓,现在就是要我们两个纸样师和车板的上,这个怎样才能找到一个说法啊?我现在不想做,我要怎样才能拿到我应得的赔偿?您可以给我支下招吗?一个很痛苦的打工仔

劳动纠纷 2018-10-15 2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后工伤保险提供的待遇。如果因为存在伤情,可以接受相关的治疗并依法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中有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工资,通常是由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发放的,这个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在内。
  •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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