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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妻子不感兴趣,经常冷战,想离婚,夫妻感情不离婚吗?我可以离开吗?

离婚 2021-04-19 0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能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婚姻关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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