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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三个月,我一个月都没结束,上司叫我去办公室,以我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辞职,可以申请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21-04-19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公司辞退或此情况你辞职都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你工作不满6个月可补办个月工资。
    2、公司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即4-7月份可得二倍工资。
    3、公司没有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预支付1个月工资。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员工因为不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裁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额和情形如下: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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