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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骑三轮车被后面的面包车追尾撞伤了,当时也报警了,看过现场,说责任书要一个月才能下来,现在医药费都2万了,车主都不出一分钱,保险公司说垫付1万,说打款到医院了,可医院还是说没收到钱了。钱还是我自己出的了。

交通事故 2018-10-16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这些都是指的是合理费用 其次,商业第三者险,要看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有这样的条款,如果有是否做到了提示作用 再次,对于合理的费用,可以给付,对于不合理的费用可以不给,协商不成就诉讼程序来解决 具体还需要根据案情详细分析
  •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追尾,无论前车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后车只能报保险,然后由保险公司给前车拍照并定损,然后按照定损价格付给前车修车费用,然后一般来说,后车也要给前车一定的补偿金。
    这个补偿金保险公司是不给报销的。 然后,后车也要去修车,保险公司再给后车定损,然后给后车报销修车的费用。
  • 汽车发生追尾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汽车追尾事故的赔偿一般是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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