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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2个事情 ,1、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看了6000医药费是否保险公司全部报销。(太平洋保险)2、关于护理费,伙食营养费,误工费这些费用的标准是多少;这些费用是否按交警说的算,还是按实际情况去定。 谢谢

保险纠纷 2018-10-16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找保险公司理赔步骤: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
      第四步:领赔偿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这样,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保险公司首先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超过交强险的部分,按照肇事车辆投保的商业险范围进行赔偿,剩余部分,由肇事车辆驾驶员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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