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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和另外的一个人是骑着摩托车发生相撞事故。因为是在农村,所以双方都是没有驾驶证和车辆牌照,对方受轻伤(皮外伤)。我哥哥导致两根肋骨骨折,脚面骨折。报警后抽血化验对方为醉酒驾车,责任认定书为对方负责百分之七十的责任,我哥哥是百分之三十。出事的当天对方给我哥哥交了3000元住院费,在一直没有露面。电话沟通,对方说我没钱,你们起诉我吧,要是私了我就包括医药费,只给一万元。现在我哥哥还没有出院,光住院费已经过万。我想的到法律的帮助,我该如何做?顺便问一下,如果我起诉了,对方能得到怎么样的惩罚。 说明一下:据了解对方是个当地的小混混,一天无所事事,经济状况不是很好。

交通事故 2018-10-16 1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的,通常情况下,需申请鉴定后,根据结果主张赔偿,如果构不成伤残等级,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仅仅是构成轻伤的情况下,不会赔偿很多项目。

  •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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