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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哺乳期,没有工作,孩子十个月,六个月时他就离开家不给任何费用,我与父亲和哥哥去老公单位找他要生活费,争执中我哥打了他二拳,左眼钝挫伤,住院一周打吊瓶,后又说有骨折手术二个钢钉固定,现在法医鉴定轻伤,他要追究我哥责任,请问,如果到法院,这种情况赔偿多少,判多少,如果我哥没有财产,我和我父亲也赔偿吗?

离婚 2018-10-16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 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
    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1,先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交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无为你交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部赔偿。
    该工伤赔偿,单位拒却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能够向法院诉讼要求工伤赔偿。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2年之内受伤害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都只有2年的时间。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薪水,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 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有伤残等级和无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有伤残等级可以主张赔偿伤残等级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来计算:计算概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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