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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的3年劳务派遣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今年6月劳务派遣公司终止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务合作合同,但是用人单位继续与我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合法?不签字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吗?如果签署,会受到法律保护吗?您好,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的3年劳务派遣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今年6月劳务派遣公司终止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务合作合同,但是用人单位继续与我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合法?不签字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吗?如果签署,会受到法

劳动纠纷 2021-04-20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解除劳动合同后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属于续签,属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指连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中间无中断的情况。
      企业采用先解除劳动合同,再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视情况而定,一般劳务派遣用工只适用于于临时或替代性岗位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劳动者被派遣到的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即用工单位是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者已经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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