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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药费我自己出。现在我病得连老板都联系不上了。总成本也就七八千块。起诉不划算。你能报警吗?

交通事故 2021-04-20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 看你当时出事故的车子买的商业保险额度够不够,有没有保险免陪的情况,如果你当时出事故的车子买的商业保险额度够也没有保险免责的情况也有不计勉赔的话那你都基本上都不用自己出什么钱了.
  • 是否要承担责任要具体考察,但建议及时收集有关证据,然后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应诉,要求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你方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
    如果不去开庭应诉,则法院会缺席判决,作出对你非常不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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