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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受害者。精神损害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损害赔偿 2021-04-21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损害赔偿
      
    (一)《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二)精神损失并没有特别的标准,主要是看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你造成精神痛苦的程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损害的程度,不过你的伤害成度如果达到伤残的话,一般都能得到精神损害抚恤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您好,精神损害是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精神损害鉴定的,根据您这个情况的描述,原则上是够不上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的结果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确实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并且具有因果关系,精神损害的赔偿有以下几种: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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