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想离婚,不知道该怎么离,妻子不同意,有一套房,没有房产证,有两个店面,这怎么分?妻子说我有外遇,她没证据,她也有外遇,我也没证据,已经没有感情了,一年不在一起了

离婚 2018-10-17 0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目前在我国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面对一方出轨,想离婚,首选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之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种方式,时间短,费用低。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 在实践中经常遇到夫妻有共同使用权但无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类型有四类:
      
    1、在单位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
      
    2、在单位以优惠价购买的福利房屋;
      
    3、在单位以低价位租赁的公房;
      
    4、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但尚未交付的商品房。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上述财产时,依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共人民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判决房屋由一方使用,另一方搬离该房屋,等将来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分割所有权。
  • 婚后有外遇并想离婚,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计算数额需要考虑以下五个因素:
    (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
    反之则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五)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情况不一致,所以具体标准还应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具体分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