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江苏盐城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赔偿金和工伤赔偿金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 2018-10-17 04: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以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2009年2580元)×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 关于二次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应当对新伤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新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再次工伤时的本人工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员工还可以享受第二次工伤的伤残津贴,但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只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