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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大家好,我的小孩子才3岁,昨天下午自己出去被丰田小车刮伤了脚背,脚背上的皮都没有了,血淋淋的,拍了片,头照了CT,医生检查没有伤到骨头,出的证明是脚背软组织陨伤,小脚软组织损伤,昨天的医药费司机付了,今天下午三点去交警大队解决出了交通事故认证书,写的他负全部责任,但下面的赔偿写的是司机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我想请教下各位专家们我要是签了字是不是保险公司就按交警写的这两样赔偿啊?司机是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两样加起来是5000多元的保险,交警写赔这两样我就没签字,请问我签了字的话会不会得不到什么赔偿啊?谢谢专家们指点下我到底能不能对这认证书签字,好像我今天没签字交警还把车还司机开走了

保险纠纷 2018-10-17 0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制保险赔付的范围: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 1.交强险中对医疗费用承担保额的1万元,
    2.整个事故中的医疗费用,在交强险限额(1万内)由你方承担,超出部分,则按事故责任来划分,即你承担30%。
    3.如果医疗费用已经超过1万的话,你是可以得到交强险1万元的赔付的。
    4.你车辆的损失,如果2000元内是对方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给你,如果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则按责任比例承担,即对方承担70%。

  •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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