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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我的车被一辆车追尾后,我老婆是孕妇,要求对方带去医院看,结果没大碍,就喊回家好好休息。 从来也没得遇见过这方面的问题,请帮我看看 昨天老婆也没大碍闷,也没得要求对方赔偿,今天就和对方去交警二大队处理交通事故办这个责任书。对方全责 因老婆在家休息就没得亲自办理,我就代办了一个委托书,然后上面这样写的今昨天前往医院检查,医生说无大碍没问题要求在家休息,不能前往交警二大队处理交通事故,特委托丈夫我前来办理签字,请于以办理为感! 让后对方也写了。就把这个责任书办下来了,交给交警队一份,其他的都被对方拿走了。说交给保险公司 我一份都没 他这个做法对不, 正确是应该怎么办 求解

交通事故 2018-10-17 0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追尾,无论前车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后车只能报保险,然后由保险公司给前车拍照并定损,然后按照定损价格付给前车修车费用,然后一般来说,后车也要给前车一定的补偿金。
    这个补偿金保险公司是不给报销的。 然后,后车也要去修车,保险公司再给后车定损,然后给后车报销修车的费用。
  • 交通事故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司机全责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
    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为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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