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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我是女方,只有我的结婚证,没有他的行吗

离婚 2018-10-17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单方离婚条件请参考《婚姻法》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当事人双方在一起同居生活生育子女,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需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才可以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两位的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就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手。
    当事人双方可以和他人再次办理结婚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就异地单方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双方是外地的不能办理离婚 也就是说外地人不能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各地的民政部门只受理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离婚申请,而不受理异地离婚,所以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不管他们居住多长时间,也不管是否购买住房,协议离婚是不能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如果夫妻双方仍然想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只能到曾经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在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双方是外地的能办理离婚 虽然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但也有一个巧办法能让他们就地处理离婚问题而不用回原籍,那就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条件是其中一方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如果双方都离开原籍外出打工,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看被告是不是有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有,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向自己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程序 到法院以诉讼的方式离婚。这种情况下的诉讼离婚不是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是因为财产和孩子的问题有争议,只是为了方便节省时间和金钱,所以这样的离婚诉讼实际上是一种无争议的离婚。 外地户口离婚办理的具体程序是:夫妻一方作为原告先到法院去立案,但案件分到主审法官手上,再约上另一方作为被告出席法庭。一般情况下,法官会询问夫妻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在离婚协议的基础上,制作法院的调解书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就相当于离婚证了。
    三、外地夫妻在离婚之几项证明
    1、结婚证
    2、暂住证
    3、如果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明,没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如果是租房的,要有居委会提供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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