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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北京人,我28岁,我老公38岁,我们可以去异地的儿童福利院或是孤儿院领养小孩

离婚 2021-04-23 03: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九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第二十五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所以你朋友两个人都应该抚养孩子,他们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费就跟法律上规定的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给予。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 你是哪一方呢 具体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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