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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十年前欠我四千一百块钱,到现在都没还,每一年都去要帐,每一年都推下去一年,要不直接说没有钱,重要欠债这人或是做买卖的,压根想欠钱不还,怎么解决?

综合法律 2021-04-24 19: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赖账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三)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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