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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工厂上班,眼睛受伤,右眼一切正常,左眼负伤后眼睛视力仅有0.1,手术后也有白內障,临时还不可以做,我想问下能够 评多少级残废?一次特性赔付是多少少?

综合法律 2021-04-25 18: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伤残赔偿,要根据不同伤残等级确认赔偿,特别是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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