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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搬入七年了,楼底下隔壁邻居路面墙体渗漏,猜疑是自己渗水,破了地砖,最终发觉是我们家入户口地下水管漏水了,那就是房子内置自来水管,他们家的损害我需要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1-04-25 2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业主已装修入住的或者由于自己施工造成漏水,使楼下被淹,由楼上业主负责。但物业公司需尽到自己的义务,在发现漏水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如果物业没有做到是不能免责的
  • 如果是楼上住房装修造成楼下住户房屋出现裂缝的,楼下住户可以要求装修方进行赔偿,或者是修复出现裂纹的墙体。具体索赔经额,这种也是要根据民事法律相关规定,那么也就可以依照楼下住户所受到的损失额度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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