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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在事业单位,2011年7月入职,由于条件实在是太差,我于2012年6月份提出辞职申请,单位不同意我辞职,口头同意我休假3个月,于是我于7月份离开单位,2012年10月给我办理了辞职批复,并扣除了我的2012年1月至6月的绩效工资,原因是我2012年7月至9月为矿工,单位不认同原有的口头承诺,单位说考核是按照全年考核的,我7月至9月为矿工,所以扣除我全年的绩效。我说发的是前半年的绩效工资,况且我是写了辞职报告走的,我现在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 2018-10-18 1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工资的,双方当事人有劳动争议的,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是需要依法作出相关的裁判的。那么,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呢?
    1、先调后仲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不收费。
    根据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所以,不必为付不起仲裁费而停止维权脚步。
    3、提供证据。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出入证、工作牌、工资单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如不提供,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提供证据的不利后果。
    4、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延长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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