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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发生交通事故鼻子骨折、门牙断裂。已一年半,公司当时没有及时申报工伤鉴定,现在公司要与我解除合同,已同意做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同意协商解决,如果定十级,我可以向单位提出多少钱的赔偿,

工伤赔偿 2018-10-18 2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 工伤治疗期,公司是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工伤劳动者,如果在工伤治疗期结束后,因为员工违反厂纪厂规的扣押根据情况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给予劳动者进行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偿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如果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金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鉴定费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办理时是由单位出面办理,证明材料自然也就有了。
    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金,上面的赔偿由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不出面办理,也不肯出证明,让劳动者自己支办理的话,只有支劳动仲裁。再不行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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