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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时,法律上被定性为两名被告吗?

诉讼 2021-04-29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在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但在某些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两人以上,形成诉讼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或双方均是多数,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诉讼形态--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属于诉的合并,其意义在于简化诉讼程序,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处理上作出矛盾的判决。
  • 您好,该问题在实践中有不同做法。本人认为,分公司虽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其行为由总公司对外承担责任,但是法律赋予了分公司当事人主体资格,可以分公司可以作为被告。而且分公司的财产归根结底还是属于总公司的,所以如果分公司有足够财产的话,可以不用列总公司为被告,以免增加讼累。
    更为重要的是,法律已明确规定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所以不列总公司为被告,不会损害原告利益
  • 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有没有厉害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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