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各位老师好!原定6.1结婚结不了,现在酒店方不退定金。酒店婚宴:总额度36990,支付两次,一次5000,收据没写是定金,另一次6000,收据注明“定金不退”,总计11000。签合同时,合同书是写“定金11000”。与酒店经理协商,被告知“婚宴不能取消,可以延后,定金不退”。这意味着我将损失11000。请问:(1)理论上36990支付定金为7389,实际上两次缴费合并成一次定金是11000。这11000是否也超过《担保法》“总额20%”这一规定?商家是否违法?(2)合同未注明“定金不退”,只是收据上写“定金不退”,法律上以哪个为准?(3)合同“取消”条款里没写“定金不退”也没“违约责任”。酒店不退,我是否可以起诉,并以何种名目起诉?我提前3个多月告知酒店取消合同,理论上3个多月酒店可以二次销售婚宴名额,且无实质性的消费产生,11000全部不退,处罚是否太重?问题比较多。给老师们添麻烦了。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房产纠纷 2018-10-19 0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定金是确定的,订金仅是意向金;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定金交了后,买家不能申请退回,卖家不能履行的话要双倍返回;订金则没有这个约束,买家可以要求退回,卖家不能履行只需退回订金即可。所以,你要拿出单据来看一下上面写的到底是什么专家提醒消费者莫把定金当订金
      专家目前提醒费者,购买商品房一定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不同,莫把“定金”当“订金”。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一定要看清交纳的款项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至于“订金”,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约束力。在支付定金之后,如果消费者不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同样,如果商家违约,则需要向消费者赔偿双倍定金。
    《担保法》明确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主要视合同的履行情况而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