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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伤等级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如果是九级伤残应有哪些补偿补偿?

劳动纠纷 2018-07-01 14: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认定后,如果劳动者提出与劳动单位解除合同的,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吗?  总的来说,在受到工伤后,劳动者有权选择继续留在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在此间,无论劳动者去或留,都同样可以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  
    一、工伤职工要求留用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在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甚至疑似职业病而在诊断留医观察的,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认定为非法解雇,要作出经济赔偿。  所以,如果工伤员工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实在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而具体的津贴标准则视职工的伤残程度而定。  
    二、工伤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需给付补助金  经伤残认定后的工伤职工如果要求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36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金。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以上提到的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金,按照法律的规定,需要工伤劳动者在经过工伤认定后,鉴定为五到十级伤残才有权提出。
  •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6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凭工伤认定书去领鉴定申请表(鉴定申请表上要本人照片和签字,还要单位敲章的),然后把鉴定申请表和工伤认定书复印件、病史复印件一起交上去(鉴定费350元,可以报销的),鉴定部门当时会给你一张单子,上面写明两次鉴定的时间和地址的,你到时候去鉴定就行了。鉴定结束后,大概两个礼拜左右(遇节假日会顺延)就出鉴定结论书了。 浦东是这样一个流程的,估计宝山应该也差不多的。 你拿到工伤认定书2个月还没有去鉴定,估计你单位人事不是很熟悉流程。你可以打电话去催问的。 如果你单位人事很懂的话,估计有两种可能,
    1、是忘记了,
    2、是把你当作放弃鉴定处理了(这种情况原则上也是要本人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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