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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南京购买了房子,户口迁移到南京,我作为他的子女,已经结婚,还有孩子。可否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入?麻烦告知,谢谢!!!

离婚 2018-10-19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的情况:
    (一)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 只领结婚证,户口还没转入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可以继承一方遗产,因为遗产的继承主要取决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以及身份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看遗产继承的发生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发生的,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看有无遗嘱,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三、看夫妻双方有无关于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的归属特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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