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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仿他人的商标logo生产制造和冒充他人的商标logo生产制造的惩罚有哪些不一样

2021-04-30 21: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
    (一)项所列行为,非法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具有本规定第二条第
    (三)项所列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二万件(套)以上的。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虽未达到第二条第
    (一)、
    (三)项或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
    (一)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二)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三)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五、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上列行为达到本规定第
    二、
    三、四条立案标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具有直接联系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也可自行立案侦查。
  • 商标维权一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工商举报,要求对侵权者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司法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要求侵权者进行赔偿。由于工商举报通常只对侵权人惩罚而不赔偿受害公司。
    因此企业遇到商标侵权的时候,通常选择司法救济,弥补遭假冒、仿冒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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