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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借条上的担保人,现在以借条上的约定还款日已超过了五年了,我还要负担保责任吗?我是借条上的担保人,现在以借条上的约定还款日已超过了五年了,我还要负担保责任吗保责任吗?

债权债务 2021-05-01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 借款人在借钱的时候有书写的借条的,如果借条中有明确担保责任的,在借款人不偿还借款时,担保人需根据借条约定的内容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则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担保期限约定3年有效。不以两年作为保证期间的最高限,而是以保证责任所担保的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作为保证期间的最高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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