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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方人,2018年1月10日从河北省唐山市拉米1吨,2018年4月27日销售的还有800斤,我的产品到期了,包装袋上打的是保质期3个月,到期17天。

损害赔偿 2021-05-01 11: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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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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