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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9月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今年2018年7月公司突然宣布经营不善解散,8月10日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和补偿协议。但是,本周发现怀孕已经一个多月了,补偿协议还有效吗?虽然签订了协议,但是赔偿金还没有预计下个月底发行。我该怎么办?我是2017年9月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今年2018年7月公司突然宣布经营不善解散,8月10日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和补偿协议。但是,本周发现怀孕已经一个多月了,补偿协议还有效吗?虽然签订了协议,但是赔偿

合同纠纷 2021-05-02 13: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用工关系,就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而且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书的。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不订立劳动合同,那里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是什么类型的合作协议呢?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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