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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没有受伤,责任书也分了责任,我有责任,明天对方去4S店定损,我需要去吗?对方一直要求我去,而且损坏的部分需要全部更换,他合理吗?提起诉讼会怎么样?

交通事故 2021-05-02 1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的计算方式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您好,建议双方报警处理比较好
  • 您好,找交警部门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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