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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打算离婚。我丈夫有房子,公司分房,婚前财产,属于所有权小的房间,经过协商,儿子回到我身边,他说要把这套房给儿子,我和他需要办什么手续,这房子和他没有关系,房子属于我儿子。

离婚 2021-05-03 09: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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