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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证行医的进行如何处罚?有亲戚是开诊所的,但是是无证的。前久有病人在输液过程中晕倒,身上有多处烫伤,当事人拨打120急救。但是发现这名病人身上有多处病情,与医生所开的针水没有因果关系。该进行裁判,和处罚?

交通事故 2018-10-19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行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你阐述的情况看,你朋友估计达不到犯罪标准
  •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执业医师擅自超越执业类别行医;
    2、执业医师未经许可异地行医;
    3、企、事业单位内部医务室对外开放;
    4、冒用其他医疗机构标志;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注册登记范围;
    6、未经批准擅自举行义诊活动;
    7、聘用在职医务人员。
  •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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