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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50万,3.1号到期,过了这个时间卖房的人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万分之一。我已经付了30万,到了4.1号该拿多少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21-05-03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房屋所有人反悔不按约定将房屋进行过户的,作为购房方可与房屋所有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房屋所有人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解释的规定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则按照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同地段的租金标准计算
  • 房子未到期,房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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