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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专家:甲状腺手术后,医生以诊断存在误诊及微小病灶漏诊的冰冻下病理为0.1厘米的乳头状癌为定论,没以常规石蜡病理诊断为准,进一步把残余甲状腺切除,冰冻病理为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灶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造成现在严重甲减及心律不齐。术前ECT检查甲状腺左侧正常,现在为癌症,很是质疑。请问像这种情况,患者该怎样维权?谢谢!!!

综合法律 2018-10-19 2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关键看误诊、漏诊是否给患者造成了伤害,以及造成的伤害程度,从而做出是否轻重的判断。
    2010年侵权责任法生效后,已经改为医疗损害鉴定。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医疗侵权诉至法院的,医疗机构的过错与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应由医疗机构承担,患者只需证明医疗关系与损害即可。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不论是误诊还是漏诊,只要医院存在过错,到时肯定很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建议先咨询法医,确定存在过错且作出鉴定结论再起诉。这是本案最好的解决方案。
    3、也可以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起诉,但都不如第2种方案更能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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