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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第三方支付民事侵权赔偿金后,我可以主张工伤赔偿金吗?

工伤赔偿 2021-05-04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络侵权维权关于赔偿额的注意事项
    被侵权人在遭受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侵害后造成财产损失的,不少情况下损失赔偿额难以计算,此时赔偿额度的确定遵循“损失额优先、获益额其次,法院酌定额最后”的操作规则。但是,适用该规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是仅限于上述人身权益的损害,不适用于财产权损害的情形;
    2、是仅限于人身损害中的财产损害,不适用于人身损害中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额度的确定规则不同于上述规则;
    3、是上述操作规则有先后顺序,只有前一种确定方法不能适用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后一种确定方法;
    4、是人民法院只能在穷尽前述方法,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仍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酌定损失额,且该酌定具有法院职权性和终局性。
  • 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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