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家小孩出生第三天,11点洗澡以后一直睡觉,还惊,(现在才知道惊厥),吃奶明显不正常,2点产科医生查房,问过医生,她说刚出生的小孩就这样,觉多,晚上7点左右,小孩抽筋发紫,报到医护站,医生拍了拍背,说是抢奶,叫侧着睡,过了一会又抽筋,医生说还是抢奶,(产科医生),同样的手法,一会小孩好了,我一直觉得小孩不对,脑门发紫,问医生,她说说了抢奶不相信,不相信去找儿科医生,9点钟去叫儿科医生,儿科医生叫转院,病例内容,2009、9.20日,9,50,阵发性青紫一小时余,患儿三天前顺产娩出,孕40周,体重3、1公斤,羊水清,生后母乳喂养,今下午吃奶减少,吸允尚有力,有吐奶,一小时余前发生青紫约一分钟左右,公两次,大便黄,皮肤中度青紫,唇周面部,颈软,黄疸,………**医院入院诊断,新生儿低血糖,蛛网膜下腔出血,黄疸,现在我家小孩5岁了,智力低下,斜视,上个月去配眼镜,眼科医生说我家小孩像脑瘫,(还没有确诊)是个医生都会说抽筋损伤智力,视力,我只有当时我生产医院儿科医生的病例,五年了真的不能起诉了吗 真的没有办法了吗?医生当时确实有延误确实误诊,

医疗纠纷 2018-10-20 0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医疗侵权诉至法院的,医疗机构的过错与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应由医疗机构承担,患者只需证明医疗关系与损害即可。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一、 你方应该保存好医药费发票以及手上的病历资料。
    二、 你方应该和医院共同委托医学会对你咨询的医疗事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待知道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你方应该对你儿子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
    三、 如医疗鉴定报告认为医院存在过错性的误诊,你方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一般会赔偿,如协商不成,你方应该去市医院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四、 起诉时,你应该提交起诉状、你儿子的户口簿和出生证,你或者你配偶的身份证、市人民医院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你儿子看病的医药费发票、病历资料、医学会的鉴定意见书等。
    五、 你方应该在确定为误诊之日起1年内起诉。
    六、 起诉后,法院会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你方可以让医院支付赔偿款。
  • 不能起诉医生,只能起诉医生所在的医院,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因为医生属于职务行为。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