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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年初2月开车和放学后坐电动汽车的14岁孩子相撞,孩子只是左脚软组织的损伤。保险公司现在只向伤员赔偿2000元,医疗费全部出来了。现在伤员家属赔偿3万6千元。这个合理合法吗

保险纠纷 2021-05-04 16: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车祸中肇事者已付医药费,受害者还是完全有法律权利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在这个案例中有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民事侵权法律赔偿关系;一个是商业保险合同法律赔偿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互不干涉的。
    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另一个法律关系(此案中是民事侵权赔偿)实施而减少它应尽的赔偿义务,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受害人不能获得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是在单一法律体系中的,两个以上的法律体系中并不适用这个规定。
    如果保险公司可以这样赖帐的话,那么肇事方也同样可以提出让保险公司先尽法律义务而相应减少其赔偿的额度,这样做对谁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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