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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远亲。结婚五年。现在离婚了,孩子四岁了。前几天离婚了。因为我想赢得孩子的监护权。不需要抚养费。他说孩子是他养大的,不需要抚养费。如果我想要的话,就不给孩子抚养费。现在家人想起诉获得抚养费。

离婚 2021-05-05 0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收养法》第26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根据来信,你们是在婚内夫妻共同收养的女孩,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已与养女形成了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形成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根据《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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