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一朋友2008年在一合资企业上班当时已签订3年劳动合同,10月份公司欲为新生产线培养人员,将他们几十个人派往同类型生产线参观熟悉情况,为此厂内还要求所去员工必须签订培训协议——员工必须为其服务5年,在此期间应续签劳动合同,因主动离职或违纪除名按规定退还培训费用(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并要求不满1年退还200%培训费用,不满2年退还180%培训费用,不满3年退还160%培训费用。不满4年退还140%培训费用,不满5年退还100%培训费用,满5年退还0%培训费用,2011年厂子被大公司收购更换高层领导,朋友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3月朋友离职,公司要求其全额退还此次培训费用,合法吗?

公司收购 2018-10-20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用人单位一般会和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首先要界定培训性质是属于岗位适应培训还是综合素质延伸培训
    岗位适应性培训是指从事该岗位工作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如电工必须有电工上岗证,其领证的培训就是岗位适应性培训,这种培训的费用不应该要求离职职工赔偿。再就是要求离职职工赔偿培训费,应有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赔偿的条款,否则不能索赔。
    而综合素质延伸培训则是与从事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的非必要性的培训。此类培训如果写入合同条款,那么如果违约就需要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培训的全额费用。
    法律上对于这类条款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法律的基准原则,不能违反平等·自愿的大原则才是有法律效应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白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