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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坐公共汽车的时候,司机突然刹车,我妈妈摔倒了,头和脸上有缝针,全身软组织挫伤,现在回家了,公共汽车公司只想赔偿医疗费,还给我1000元的赔偿,这样法律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21-05-05 13: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伤者自行垫付医疗费,治疗结束后直接向法院起诉。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赔偿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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