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儿子现在11岁,2019年3月2日,在我不知不觉中,孩子拿着我放在家里的800元钱,去手机店买了手机。今天带着孩子向店里退货,店里不让我退货。这件事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1-05-05 15: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消费者投诉维权应该具备的内容:①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②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③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