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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债权人后,新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提起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诉讼吗?

债权债务 2021-05-06 1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没有诉讼时效限制,但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年内没有行使,或者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即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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